大西北网8月28日讯(记者张萍) 28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自2013年8月20日起,兰州市社保局不再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行代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安全、快捷缴纳养老保险费,提升地税服务效率,兰州市社保局经与兰州银行协商,决定委托兰州银行严格按照社保部门提供的核定信息及核定数据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行代收。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到兰州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8月20日起,凡在兰州市社保局、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市场、西固区人力资源市场、安宁区人力资源市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就近到兰州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养老保险。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托管协议,到兰州银行各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由银行将缴费信息输入计算机操作系统,打印缴费信息,同时向参保人提供《甘肃省综合费金专用缴费凭证》第二联,作为缴费人的缴费凭证。兰州银行定期将代收资金随同专用缴费凭证传递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定期将代收资金划转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将专用缴费凭证传递给社保部门。社保部门依据地税部门传送的《甘肃省综合费金专用缴费凭证》对参保人进行缴费登记,详细记载缴费人的缴费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可持现金或银行卡办理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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