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6日讯 据《东方今报》报道,最近,北京“楼上楼”事件引起关注,与此同时,全国各个城市都在寻找“楼上楼”、楼顶花园,郑州也不例外。地处解放路与铭功路交叉口东北角的汇港新城小区一栋居民楼上,不但建成了楼顶花园,还有凉亭和养鱼的水池。这个到底拆还是不拆,引起了各方的热议。8月24日下午,河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屋顶与立体绿化工作委员会专门就此问题召开了“河南省屋顶与立体绿化发展现状研究咨询单位座谈会”。
【事件】
小区楼顶惊现“亭台”
最近,“楼顶花园”成了全国性事件,这不,郑州也上榜了。
东方今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汇港新城小区1号楼1单元和2单元各31层,中间有一个高4层的公共平台。居民所反映的“楼顶花园”,就建在这个平台上。
这个“楼顶花园”和一般的楼顶花园不一样:东西有15米左右,南北略长,有17米左右,花园里建有中式亭台,两米高的西式雕塑还喷着水,两侧的长廊上则搭着葡萄架……在闹市区,置身这个“楼顶花园”,犹如进入了世外桃源。
“楼顶花园”的主人吴先生说,以前,只要一刮风,到处都是土,“国家不是号召绿化楼顶嘛,我就投资了20万元,建成了现在的模样”。
【说法】
四部门均认为“不好说”
“这个花园建了一年多了,其他业主老是投诉他。”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张先生说,这个平台是公共绿地的一部分,因此根本不允许个人侵占。
而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则称,对于公共平台的绿化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建造违章建筑肯定是违规的。尤其是楼顶上的这个水池,建造时是不是做了相关防水处理,万一漏水了,怎么办?
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认为,这个“楼顶花园”的确违规,但如何查处是个难题,需要房管、城管等多部门配合。
昨天,东方今报记者联系房管、城管、园林等多个部门,均表示这个问题“不好说”。
【争议】
是否违规各有说法
对于吴先生的说法,一部分居民认为,这个“楼顶花园”只能从他自己家才能进去,就是他自己家的私密花园,别人根本进不去。
而楼上一位张姓居民说:“以前这个地方光秃秃的很难看,人家自费绿化一下,还做成了一道小景观,从楼上往下看,挺养眼的。”
据了解,在郑州,从事楼顶绿化的越来越多,但主要以单位的楼顶绿化较多,个人绿化楼顶的还比较少,而像吴先生这样把楼顶做成别致的景观,十分罕见。
【焦点】
分清“建筑”和“绿化”
8月24日下午,河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屋顶与立体绿化工作委员会专门就此问题召开了“河南省屋顶与立体绿化发展现状研究咨询单位座谈会”,会上,省城科会理事长、原河南省建设厅厅长蒋书铭认为,只有划清了“楼顶绿化”与“楼顶建筑”的区别,才能决定汇港新城小区“楼顶花园”的是非与去留。
蒋书铭说,由于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吴先生建设的“楼顶花园”,他个人建议予以保留,但前提是提请专业部门对这个“楼顶花园”进行全方位的鉴定,只要承重、防水、阻根等方面符合要求,就应该予以保护。
【专家】
近期将组织专家鉴定
郑州市城科会副秘书长王瑞新认为,楼顶绿化有利于空气质量和身心健康,尤其是郑州,楼顶绿化刚刚起步,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建议在整改的基础上予以保留。
“要鼓励楼顶绿化。针对吴先生的‘楼顶花园’,我认为属于绿化、美化的范畴,不属于屋顶建筑,应予以保留和保护。”河南省城科会执行秘书长高玉楼说。
昨天,河南省城科会屋顶与立体绿化工作委员会表示,近期拟派专家与吴先生沟通,组织专家鉴定,从承重、防水、阻根等方面进行把关,如果有问题,建议整治达标。
【出路】
政府应尽快就此立法
目前,北京、广州、杭州、成都等地,都分别出台了《屋顶绿化规范》、《屋顶绿化导则》、《屋顶绿化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省城科会屋顶与立体绿化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洋说,在上海,楼顶绿化本着“谁掏钱、谁绿化、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对于实施绿化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对半资金补贴;而在北京等地,政府也都给予或多或少的补贴。“发展楼顶绿化,必须要有政策、规范指导,不得私搭乱建。”省城科会秘书长、郑州市规划局原局长张泽高认为,政府应尽快就此立法,明确楼顶绿化的具体细则,这样,楼顶绿化才能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3-08-26/052228045934.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