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安宁区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由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刑诉讼规则》特别程序的规定实行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处理,严格执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严把“四关”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先是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出现无辜的未成年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严把“宽严相济关”,落实不捕、不诉的刑事司法政策;三是严把“教育挽救关”,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中;四是严把“法律监督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与安宁公安分局、安宁区人民法院联合签订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行办法》、《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暂行办法》等文件。
目前正在筹备适合成年人资源库,保障每一位未成年人嫌疑人在讯问时都有适合成年人在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上升的趋势,进一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到辖区内的中学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在校中学生的法律意识,降低未成人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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