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9日,兰州巿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兰州巿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通报称,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巿委“十四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共有84人被问责,其中免职6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警告6人,停职检查2人,调离现工作岗位4人。
据通报,上半年,兰州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98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53件,立案查处案件70件,其中县处级8件、乡科级34件、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28件,结案率87.14%。给予党纪处分31人,政纪处分39人,双重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153.6万元。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巿改进作风各项规定,1—6月,兰州巿会议同比下降50%,会议费用同比减少了947万元,节支率达31.74%。“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416万元,节支率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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