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滩:重度残疾人可申领护理补贴了

时间:2013-07-30 21:1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萍 点击: 载入中...
农村每人50元/月(600元/年)、城镇每人70元/月(840元/年)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雁南、雁北街道获悉,雁滩重度残疾人可申领护理补贴了,农村每人50元/月(600元/年)、城镇每人70元/月(840元/年)。目前,雁滩各社区正在进行重度残疾人统计申报工作,在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属主动办理申领手续的同时,社区残疾专干们还根据各自掌握的辖区残疾人情况进行上门跟踪服务,给他们宣传优惠政策,同时协助一部分重残病人申领护理补贴。
 
 
  本次护理补贴的设定主要是考虑到一部分重度残疾人身体功能存在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长期以来由家庭成员照料。由于经济困难,大多属重度残疾人得不到护理和康复治疗,给残疾人及其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将进一步解决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和护理困难,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据了解,此项优惠政策将惠及全省7万名一级重度贫困残疾人,护理补贴将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其生存状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包括同时具备甘肃省户籍,持有二代身份证,且登记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日常行为存在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确需他人长期照料;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等四项条件的一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600元/年),城镇每人每月70元(840元/年)。今年8月省财政厅将依据省残联提供的补贴人数下达补贴资金。
 
 
  据了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和省级承担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30元、城镇50元;县级财政分别承担20元。市州级财政可视财力情况对县市区适当给与补助。补贴资金每年由县级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核定的补贴人数和标准,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本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省残联、省财政厅负责补贴任务及资金的安排下达,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全省补贴政策的运行。县级残联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对象审核及补贴资金发放。各级审计、监察等部门,须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次补贴发放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对出现瞒报虚报、冒领、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补贴资金等严重违纪问题将依据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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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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