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不爱国,为成为中国人感到悲哀,让他们赶紧去美国,越快越好!败类,人渣!”“天天骂祖国的人,又赖着不去米国!快去啊!坚决支持!去之前,先整形,不要让人家看出是中国人!”微博实名认证的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于7月28日转发一条美国枪击案微博后,发了这样两条怒气冲天的微博。
在不少人眼里,做到了省部级的官员,不说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起码也彬彬有礼,即之可温,再不济也能保留最后的修养,不吐脏话。陈鸣明副省长西装革履,还戴副眼镜,一看就像是斯文人,完全不像一个出口成脏的乡野愚氓,因此“败类,人渣”从陈鸣明副省长口里吐出,“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惊呆了!”
值得欣慰的是,陈副省长已经就“人渣”事件作出回应,认为“监督和批评本身就是爱国的表现”,还自称“我是一个喜爱微博的普通网民,还是一个副省长,对自己说的话更要负责,更要注意,以后,有话好好说,从我做起”。这无疑是积极的姿态,虽未道歉,但已反思。
有一种可能是,这几条肮脏的微博并非陈副省长所发,其微博有其秘书打理,或者被黑客攻击了。事实上,这种可能并不存在,那些话确实出自陈鸣明之口。在此,有必要向陈副省长讨教两句。
其一,骂政府是否等于骂国家?政府不等于国家,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当年陈独秀因支持抗战谴责蒋介石,被安上“涉嫌危害民国”的罪名,在法庭上陈独秀抗辩:“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政府并非国家,反对政府,并非危害国家。”他还有一句名言,“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恶国家甚于无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70年前的人都有如此认识,我们今天还纠结与国家等不等于政府,岂非可悲?
批评政府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这是公民的监督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们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批评政府机关,初衷很简单,就是希望政府守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让权力为非作歹,这是公民不容剥夺的合法权利。可以说,通过监督政府,让权力懂得遵纪守法,呼应民意,好好治理国家,这本身就是爱国的体现,对这样的公民应该褒扬而不是辱骂,应该鼓励而不是嘲弄,认为他们不爱国,并骂为“败类,人渣”,这样扣帽子,真是诡异而荒诞的价值观。
其二,即便不是骂政府,骂的是国家,就该跑到米国?现在有一种观点颇有市场,既然认为美国好,你干嘛不到美国去?既然嫌弃政府不好,为何还留在中国?这真是胡搅蛮缠的逻辑。中国公民在中国,不是天经地义吗?国家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国家,公民是留在自己国家里“说三道四”还是移民他国,完全是公民的个人选择,他人无权干涉。
借用网友的一个比喻,“你家的窗子坏了你是修理它,还是住到邻居家,还是强调你家门是好的?如果爱这个国家,就要多指出她的不足,让她变得更完美”。托马斯·潘恩也说过,”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侵犯。”留在国内,批评政府,是勇气更是爱国的体现。
值得欣慰的是,陈副省长已经就“人渣”事件作出回应,认为“监督和批评本身就是爱国的表现”,还自称“我是一个喜爱微博的普通网民,还是一个副省长,对自己说的话更要负责,更要注意,以后,有话好好说,从我做起”。这无疑是积极的姿态,虽未道歉,但已反思。其实,不独副省长网友应该有话好好说,每一名网友都有责任好好说话。
按说,“人渣事件”可以画上了句号,但陈副省长就网友追问“我觉得可以调查一下这个贵州省副省长的家人和财产去向。可能还真是全在米国。”时,表示“求查!”如此磊落,值得叫好!那么,是不是应该请他求仁得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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