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9月实施

时间:2013-07-25 10:21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二是小额交易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境内机构和个人需留存每笔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三是简化单证审核。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简化相应审单要求,包括对现行的数十类单证审核规定进行简化与合并。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对外付汇税务证明。四是清理整合法规。制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废止50多项相关法规文件,为涉外主体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提供系统、清晰、透明的法规依据。五是放宽境外存放。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的条件,允许企业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六是强化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建立由宏观分析、中观监测、微观核查紧密结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并辅以必要的现场核查、检查,加强风险防控。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无需审单的新政策给予了企业很大便利,此项改革措施是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金额小、笔数多的实际特点制定的。5万美元这个分界点的确定建立在对近年来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详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根据2012年数据统计结果,取消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单证审核,按笔数计算,可覆盖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从而便利了我国绝大多数服务贸易企业,而其余12%需在金融机构审核单证的服务贸易交易,其金额约占企业服务贸易交易总金额的92%。这种抓大放小、突出重点的管理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效率,降低社会成本。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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