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8日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城关区纪委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严禁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车私用。
城关区《关于重申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凡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的,以顶风违纪予以严肃处理;凡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本人要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出现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违规私驾公车现象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单位主要领导违规私驾公车的,除了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对于出现违规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考核中不予评优。
与此同时,要求全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好“六个严禁”,即:严禁公车非工作时间在外停放;严禁动用公车参与正常公务以外的旅游、宴请等吃喝玩乐活动;严禁公车参与婚丧嫁娶以及接送子女上学等事宜;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超标准配备车辆;严禁向下属单位、企业、辖区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等借用车辆;严禁车辆驾驶人员跑黑车和私自将公车交予单位领导及其他人员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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