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为掌握中央财政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民政部15日组派6个检查组,分赴全国12个省区市,对中央财政2010年至2012年下拨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在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期间,检查组将分赴辽宁、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入户察看等方式,了解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使用、管理和孤儿数据统计情况等。
检查的重点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发放是否符合“专款专用”原则,是否存在虚报、截留、挪用等问题;地方各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是否达标;孤儿医疗康复、教育、成年就业、住房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儿童福利机构的安全保障情况等。
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决定自2010年1月起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中,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后年度按民政部审核的上年孤儿人数及孤儿基本养育需求,逐年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金额。两部门明确要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