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圣何塞信使报》网络版今天发表文章称,雅虎已向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提起申辩,要求该庭披露2008年一个涉及要求科技公司收集用户隐私数据案的相关文件,以证明雅虎在当时持明确的反对立场。法律专家认为,科技公司纷纷自证清白,除了关心用户隐私外,最重要的是维护其商业利益。
以下是文章全文:
雅虎最近发起了一个罕见的法律行动,要求美国秘密监听法庭向公众披露该公司在2008年的一个案子中的申辩,该案子在说服科技公司与美国政府合作进行有争议的数据收集工作起到过关键作用。
提出申辩雅虎本周在向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提交的申辩文件中表示,披露那些文件将证明雅虎当时“极力反对”政府要求科技公司提供用户信息和数据,也可以帮助公众了解那些监听项目是如何通过联邦法律审批的。
法律专家表示,雅虎2008年反对政府收集数据的申诉被法庭驳回,助长了美国政府的底气和威风,使得他们可以将它当做一个成功案例来施压其它科技公司,迫使它们同意联合收集用户数据的计划。但是,在联邦法律的规定下,那起判决以及雅虎等公司做出的反抗都被列为涉密信息封存起来。直至上月,雅虎还被当局禁止承认自己曾经卷入该案。
法律专家表示,如果雅虎申诉成功并让该案的部分文件解封,那么它将是一次历史性的推动,有助于人们进一步了解颇受争议的“棱镜项目”(Prism)的真相。自前NSA(美国国家安全局)员工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上个月披露美国这一秘密的互联网监听计划以来,全世界就掀起了声讨政府窥探个人隐私的热潮。
秘密法庭负责国家安全问题相关案件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律师亚历克斯·阿卜杜(Alex Abdo)称:“这是我们第一次看到一家科技公司向‘外国情报监视法庭’提出公开申辩,要求其增加透明性。”在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案》(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的许可下,”外国情报监视法庭“被用来专门审核和批准秘密的政府数据收集计划。
阿卜杜表示,尽管美国公民自由组织一再施压,但”外国情报监视法庭“通过的决议鲜有披露。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互联网与社会中心(Stanford law school's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公民自由专家珍妮弗·格兰尼克(Jennifer Stisa Granick)指出:”披露那些文件是践行民主的关键。“之前有媒体报道称,”外国情报监视法庭“在美国宪法问题上也秘密地指手画脚。格兰尼克认为:”如果雅虎的申辩能迫使该法庭披露其所作所为以及原因,那么我们还可能了解到一些政府据称正在谋划中的法律条文。很不幸,我们对政府谋划中的法案毫无所知。“自证清白雅虎以及其它硅谷科技企业近期的做法旨在向公众证明,自己并没有主动向政府情报机构泄露用户隐私数据,让情报工作人员畅通无阻地访问用户的电子邮件、网络对话以及其它网络活动数据。
在此之前,微软和谷歌也对当局的保密规则发起挑战,通过提起诉讼要求披露那些所谓的保密信息。特别地,它们要求情报机构披露,在它们发起的数据接入请求中,有多少是出于国家安全项目的需要。
格兰尼克还指出,科技公司纷纷发起申诉不仅仅是为了用户隐私安全,也为了其自身的商业利益。她表示:”很明显,雅虎想要‘外国情报监视法庭’披露这些文件是为了自证清白,希望获得用户的信任。如果雅虎能证明自己当初坚定的反对立场以及为此做出的努力,那么一定会取悦用户,并让他们觉得自己保存在雅虎的隐私数据很安全。“杀一儆百专家表示,2008年的那起案子,雅虎的抵制失败给其它公司树立了榜样,可能使得它们改变初衷,放弃抵制数据收集项目的施行。
为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代理监听法庭案件的律师马克·鲁莫德(Mark Rumold)一针见血地指出:”当那些科技公司觉得情报机构下达命令不符合宪法规定时,他们会被告知‘秘密法庭确信它们符合宪法’,抵制就无从谈起了。“直到上月之前,雅虎还被禁止谈起这宗发生在2008年的案子。当时纽约时报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雅虎以宪法的名义抵制该数据收集计划,但未能成功。当报道见光后,雅虎说服了”外国情报监视法庭“准许该公司承认,雅虎的确是涉案的一员。
雅虎代表律师马克·兹威灵格(Marc Zwillinger)本周确认,他参与过此案。当”外国情报监视法庭“宣布该计划符合宪法规定后,兹威灵格在博客中这样写道:”我认为有更好的方法来保护那些可能受此监听计划影响的美国公民的权利。如果这个案子各方的辩词和分析能够披露,那么我认为公众和国会一定会做出更明智的决定。“(朱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