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昨日,据甘肃省卫生厅通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3年来,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已全面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府办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方式由通过医疗服务和药品加价挣取收入转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并重,药品零差率销售使基层医疗机构延续多年的“以药养医”现状彻底改变,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明显下降,我省基本药物中标价与国家最新零售价相比,总体降幅达到50%左右,同比测算,基本药物中标价格较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平均下降7.9%。
据了解,我省基本药物使用已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2010年2月、7月、11月,全省分三批在所有县市区(86个)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先后将村卫生室、部分县级医疗机构纳入实施范围。集中采购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主导、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已基本建立。另外,补偿政策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2010至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我省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99亿元(其中省级资金1.8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15.5亿元,极大的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职能转变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与此同时,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全国共性的问题可能在我省表现的更为突出。具体为四个方面:目前,由于宣传等因素许多人把基本药物制度仅认为是零差率销售,对基本药物的采购、配备、使用、监督等方面缺乏认识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及工作力度。工作落实不够得力。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有149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网上采购,占应实施网上采购基层医疗机构总数的86%,共有297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占申请网上采购医疗机构数的85.35%,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未实现全覆盖。2010年至2012年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以来,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17.02亿元,其中基层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分别为10.25亿元、6.77亿元。一些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配送率更低,部分药品供应短缺,影响了患者的临床用药。药款支付成为制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瓶颈。医疗机构不及时支付药款的问题,成为严重影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的一些关键环节和节点。目前,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货款结算行为已纳入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重点督查工作内容,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货款结算行为。最后就是,网下采购屡禁不止。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至今还程度不同的在网下采购,部分医疗机构网上点击、网下采购,采购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与网上确认不符,社会影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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