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设立“区政府质量奖”
时间:2013-07-10 15:28来源:鑫报 作者:俞晨元 朱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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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北网7月10日讯 日前,《西固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标志着“西固区政府质量奖”正式设立。该奖项将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扎实推进质量强区活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了西固区政府质量奖评选事项,突出“四个明确”。即明确评审标准。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最新标准执行;明确评选周期与数量。区政府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原则上不超过3个。奖项有效期5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明确表彰奖励。对获得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为每个获奖的企业或组织5万元;明确监督与管理。获奖企业或组织出现“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的”等5种情形之一,经评选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撤销其区政府质量奖称号,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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