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唐慧就是抚慰所有的受害者

时间:2013-07-03 11:06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星文 点击: 载入中...
  “对劳教制度进行深入而重大的改革,已在官方和民间达成共识,各地陆续出现一些类似于“对涉嫌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的探索,而全国一盘棋的改革举措也在酝酿之中。我们期待唐慧案成为破除非法劳教进程中的转折性事件,也期待着劳教制度“不审而可以长时间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弊端彻底革除。”
  
  7月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在位于长沙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完毕。庭审三大争议点为:永州劳教委对唐慧不予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若违法,赔偿范围和数额问题;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程序是否错误。在经过3小时庭审以及半小时的合议庭合议后,主审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说是庭审三大焦点,实际上关键在于第一点: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不予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而劳教委是否应该对唐慧进行赔偿,则取决于永州市劳教委去年8月将唐慧送进劳教所的做法是对是错。事实上,在唐慧提出复议申请后,湖南省劳教委随后即撤销了这一劳教决定。现在,永州劳教委一口咬定:即使湖南劳教委撤销了劳教决定,但并没有认定他们的劳教行为不合法。这就有些奇怪了:在劳教合法和劳教不合法之间,只能有一个正确的选项。既然劳教决定已经被撤销,就证明对唐慧实施强制劳教的行为是错误的,怎么可能劳教的决定是错误的,而行为是正确的?在关乎公民合法权利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玩弄文字游戏,永州市劳教委的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
  
  唐慧作为一个身遭严重戕害的幼女的妈妈,在经历了旁人难以想象的刁难和煎熬后,才将女儿救回,才有机会向作恶者讨回公道。当正义来临的脚步蹒跚,司法不公的阴影若隐若现,她当然有理由按照信访条例进行上访。我们知道,并不是每一个有理有据的上访者,都能一帆风顺地求得问题的解决,遭受打击和磨难是上访者的家常便饭。当唐慧在艰辛的上访路上屡遭挫折后,即使她有拦车和发传单的行为,也是一种意图求得关注的合法抗争。设身处地想一下,假使唐慧在“正常”框架内奔波无功,她除了选择更引人注目的做法以突破阻力,还能有什么别的有效选择?难道要她乖乖地回家,坐等正确的裁定从天而降吗?永州劳教委以“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由对唐慧处以劳教,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他们将身负冤情的唐慧送去劳教,才是“严重破坏了公权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永州劳教委决定不予唐慧国家赔偿,可是又曾寻求“私了”,答应“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给予10万元的救助”。因为不肯出具书面道歉,永州劳教委的提议被唐慧拒绝。而在法庭上,劳教委虽然仍坚称“劳教行为无过错”,但同时也表示:愿意放下姿态进行赔偿。想以不明不白的“救助”款了结诉讼,被拒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真的肯“放下姿态”,官司的调解或许又出现了一线转机。作为手握强制执法权的一级组织,应该对民众的痛楚感同身受,也应该勇于承认过失,为守法践法率先垂范。我们希望永州劳教委能拿出胸怀和诚意,依法赔偿求得当事人的谅解。
  
  唐慧案去年浮出水面后,公众一方面关注其如何沉冤得雪,另一方面也在观察劳教制度何去何从。现行劳教制度容易导致小过重罚和随意限制人身自由的弊端,容易成为某些官员打压上访群众的“私刑”,已经媒体深入讨论和反复声讨。对劳教制度进行深入而重大的改革,已在官方和民间达成共识,各地陆续出现一些类似于“对涉嫌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的探索,而全国一盘棋的改革举措也在酝酿之中。我们期待唐慧案成为破除非法劳教进程中的转折性事件,也期待着劳教制度“不审而可以长时间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弊端彻底革除。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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