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春台”商标
鑫报讯 看到别家餐馆的生意火红,自己没有在菜品上下功夫,而是起了歪脑筋,挂起了别家的店招牌误导消费者,七里河工商分局经检队接到举报后,对辖区5家假冒“春台手抓”的餐饮店进行摘牌处罚。据悉,这是继兰州“马大胡子”状告张掖市马大胡子手抓羊肉店注册商标侵权案以来,兰州市查处的第二件餐饮行业商标侵权案。
“小西湖的大街小巷挂起了春台手抓字样的广告牌,侵犯了我的商标注册权”近日小西湖春台手抓店负责人向七里河工商分局投诉。该局经检队习副队长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立即带领5名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进行检查,当执法人员来到小西湖附近一家饭馆看到“老春台”字样的广告牌挂在了门头上,执法人员立即入店并亮证例行检查,当工商人员向其索要商标注册等相关手续时,当事人拿不出任何有效证件。“自己家的生意一直不景气,看到春台手抓生意比较火,自己便偷偷制做了“老春台”的牌匾挂起来,原本想打个擦边球揽生意,谁料被工商人员发现了”该家店老板称。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家店面现场摘牌,停止当事人的侵权行为。据正宗春台手抓店负责人介绍,“春台手抓”在兰州经营有十多年,由于选购的羊肉膘肥肉嫩,独家秘制配方,使得肉质纤维少且细腻,在小西湖一带有良好的客源,吸引了不少食客,“春台手抓”早在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注册商标,并受法律保护,但从去年开始就有人不断打着亲戚、朋友的旗号挂出“老春台”、“龙华春台”、“胡赛春台”等牌匾字样,使企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七里河工商分局经检队习副队长称,多年前兰州“马大胡子”商标官司案胜诉,保护了兰州本土商标,同时也是唤醒甘肃的同行业者保护商标的法律维权意识,此次共摘牌的五家侵权“春台手抓”商家违反了相关法律,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在使用自己企业名称过程中突出使用与“春台”完全相同的字样,该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5家店在名称中使用他人已注册过的商标作为商家字号并从事同行业经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对侵权情节严重者进行重罚和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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