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记者6月23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78辆外地小客车,因违反兰州市的外地车辆高峰限行规定,被“电子警察”抓拍,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理。交警部门提醒外地小型、微型客车驾驶员,注意遵守高峰限行规定。
据了解,从6月1日起,兰州市对外地来兰的小型、微型客车,将原来的尾号限行调整为来兰3天后,限制其在交通高峰时段进入中心城区。尾号限行区域内,每日交通高峰时间,禁止核载不足9人的非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通行。具体限行范围为: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跨河桥梁)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南山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限行时间为早晨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为方便外地来兰办事人员,外地来兰车辆3日内不受限制,3日后每天仅限5个半小时,保障外地群众来兰办事不受影响。这一规定发布后,对违反限行的外地车辆,由电子警察实施抓拍。6月8日至20日,兰州市共抓拍违反限行规定的外地车78辆,其中15辆已接受处理。
在交警支队,记者看到一辆车号为甘B10302的小客车,6月11日中午11点19分,在天水路十字东向西方向被电子警察抓拍。据介绍,这辆车从6月8日开始到6月11日,一直在兰州市区行驶,行驶轨迹都有记录。由于其第4天高峰时间在兰州行驶,违反了关于外地车高峰限行的规定,该车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交警部门再次提醒悬挂外地牌照的车主,注意遵守高峰限行的规定;已经交通违法的,请尽快到兰州市各交警大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