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据甘肃省卫生厅通报,根据厅统一部署,2012年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检查达29400余户次,共查处辖区内存在非法行医行为的医疗机构1170户,行政处罚635户,罚款金额总计75.2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合计9.37余万元,取缔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35户次。对辖区内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开展非法采供血检查54次,暂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行为,各临床用血机构均使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中心血站提供的血液,未发现自采自供血液的现象。
2012年,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与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3次,开展联合检查73次,开展联合办案10次,组织培训19次,与公安建立衔接机制43家,移送刑事案件5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或重点打击市区范围内无证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或分步骤有阶段地打击隐蔽在出租屋、集市的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或把打击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或着力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内的坐堂行医行为。各地扎实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违法执业、科室承包、虚假医疗广告、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活动,取得很好的成效。
同时,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各地逐步推行日常监督协管员制度,卫生监督员和卫生协管人员共同配合,及时收集辖区内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地区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部分地区推行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安全星级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通过指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个体医疗机构晋升等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部分县区建立县乡村三级非法行医举报哨点,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积极与食药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协作狠抓案件查处。部分机构与辖区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公共场所签订有关协议,杜绝了非法行医的场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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