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时间:2013-06-16 21:0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责任单位赔偿林地损失
 


  鑫报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兰州市政府于日前印发了《兰州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兰州市将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预案》根据林业生态事故造成的生态功能、森林、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数量、发生区域、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将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依据《预案》,对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赃款、赃物,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造成林地及其森林、林木损失的,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由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赔偿。同时,组织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恢复生态条件的措施、办法。(更多内容请关注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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