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八周岁公民可候选村长
鑫报讯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民政厅就新修订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及《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简称《选举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两部办法将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今年9月至明年3月,全省将开展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靳来舜介绍,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等内容。修订后的《选举办法》共四十五条,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原则、村委会组成和任期、换届选举组织机构、选民登记、选举程序、违法处理、罢免程序、职务终止、补选等内容。其中《选举办法》在候选人方面,一是删除了候选人资格条款,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都可能被提名为候选人,这样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增加了村民自荐条款,为候选人的产生做了有益补充,符合当前农村民主发展的趋势。(更多内容请关注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