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资产可进行动产抵押
鑫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工信委、工商局、金融办3家单位日前联合下发了《兰州市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今后,兰州市中小企业不同类型的钢结构车间、厂房、库房、展厅等钢结构资产,可在企业所在地基层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动产抵押登记,从而获得贷款,解决融资难题。
该《办法》是在学习山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兰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据了解,针对中小企业普遍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难”问题,山东省枣庄市2009年就在全国首创“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新业务,当地企业将自有钢结构厂房办理动产登记后即可从银行申请贷款,手续简单、操作方便。目前山东省已全面推行这一业务,累计发放贷款达数十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办法》明确, 兰州市中小企业“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授信额度不得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的50%,授信期限一般为2年以内(含2年)。此办法的出台对盘活兰州市企业资产,扩大融资担保范围,优化信贷资金配置,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xbnews.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