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漳县纪委5日通报称,该县纪委查处一起县纪委工作人员在下乡检查工作期间,酒后殴打乡纪委书记一事,对违纪事件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和行政处罚。
通报说,5月17日午饭时,因临漳县纪委工作人员申万灏饮酒过量,当天下午在孙陶镇工作方式不妥,导致与孙陶镇纪委书记王佳璐发生冲突。临漳县纪委对申万灏违纪行为作出处理,给予申万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监察机关,行政工资降级处分。
据介绍,5月17日下午,临漳县纪委工作人员申万灏到该县孙陶镇检查“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开展情况。在听完镇政府工作汇报后,申万灏要求逐间办公室检查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由于申万灏酒后神智不清,用文件夹拍打王佳璐头部,催促王佳璐配合查岗工作,王佳璐认为申万灏用物品击打她的头部不妥,与其发生争执,申万灏进而又用拳头击打王佳璐,最终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经临漳县纪委领导到场调解,申万灏才离开孙陶镇政府。
后经有关部门调查,申万灏曾在当天午饭时间饮酒。
孙陶镇目击此事村民向记者证实,申万灏当天脸色通红,并且步伐不稳,从他身上能闻到酒味。
临漳县纪委表示,将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马继前赵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