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6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日前全面启动。今年将首先在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易发生污染事故、重金属冶炼等6大类高危行业和重点区域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共涉及各级重点监控企业1400余家。
据了解,过去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巨大的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事故企业只得被迫破产,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补偿救济,造成的环境破坏只能由政府花巨资来治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同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大,那么保费相应也就高,通过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
此前,省环保厅联合甘肃监管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称,试点将首先在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企业;涉铅企业;化工、重金属冶炼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开展。根据试点情况,逐年逐步向从事石化、钢铁、煤炭等企业推进。到“十二五”末,将初步形成符合甘肃实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目前,我省已完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对所涉及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年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参保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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