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日前,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工业转型跨越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后要以兰州新区建设为主战场,加大招商引资,推进创新驱动,实施大投入,突破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建设大园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形成以集群化、集约化、生态化为特征的新型工业体系。在经济总量发展目标上, 到2016年,兰州市工业增加值突破13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7%以上;工业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40%以上,占全省工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累计投资突破2500亿元以上。
占全市GDP比重要超40%
《意见》指出,到2016年,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实现倍增,其中工业增加值突破13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7%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40%以上,占全省工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累计投资突破2500亿元以上。
在产业发展中,到2016年,工业四大产业销售收入突破5000亿元,其中区域首位产业达到1800亿元,特色优势产业达到1200亿元,战略新兴产业达到1000亿元,富民多元产业达到1000亿元。到2016年,园区工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建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1000亿元的园区2个,过500亿元的园区2个,过200亿元的园区4个。
在推动工业转型发展的进程中,必须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到2016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碳排量、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依托新区石油化工产业园建国家战略性石化基地
在做大做强区域首位产业方面,依托兰州新区石油化工产业园,实施1000万吨炼油、1000万吨原油储备库、150万吨催化热裂解(CPP)及下游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一批重点项目,向石油化工、碳一化工、合成新材料、精细化工、原油及成品油储备五个方向发展,建设国家战略性石化工业基地。
在工业发展主体上,选择100户龙头骨干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对其在新上项目、技改扩能、搬迁改造、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等方面给予融资引导政策支持,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2016年,培育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企业1户,过100亿元企业6户,过50亿元企业10户,过10亿元企业30户,过1亿元企业200户,打造一批主业突出、优势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形成梯次骨干企业群。
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进行梯度扶持。制定中小企业“上规入库”规划,按主营业务收入500-1000万元、1000-1500万元、1500万元以上分类建档,每年滚动筛选500家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纳入“上规入库”计划,力促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30%以上。在行政审批、评优推优、协调服务等方面提供“直通车”服务,在产业链延伸、自主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支持企业资产重组。对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5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投资方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企业并购重组办理土地房产等资产转让过户时,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除外)地方留成部分以同级财政奖励的形式列支企业。
县区招商成果落户新区可与新区分享
从2014年起,市财政设立工业发展专项2亿元,逐年增长15%。财政专项资金通过“银政保”、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产业升级、技术创新、节能与循环经济、两化融合、中小微企业培育。
对企业实施以提高整体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扩大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上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企业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加快企业出城入园。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激励、项目带动、园区建设,组织实施《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推进近郊四区100户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带动兰州新区产业快速发展。
创新招商合作机制。对各县区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在兰州新区建厂生产的“飞地工业”模式,新建企业产生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原则上由引资方与企业(项目)所在地按3︰7的比例分配;所形成的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在市目标管理上按5︰5的比例分别纳入引资方和所在地统计。
全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开展“研政产”合作。凡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给予国家和省上奖励资金的30%配套资金支持。
推进品牌示范企业培育。每年滚动选择20家重点企业和10家企业集团作为争创名牌名品培育扶持对象。对被评定为国家级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和省级、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每年滚动培育20户“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实施20项“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项目,按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500吨(含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10人的引进人才户籍指标,并办理“五险一金”。
最后,兰州市将进一步完善工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强化对工业目标完成情况、招商引资和科技创新工作的考核评价,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把工作实绩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放大考核的激励效应。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任务的,在全市通报,并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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