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举行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暨优质服务提升工程动员大会
大西北网5月16日讯 据鑫报报道: 对出租车辆违章、不文明服务等行为定期汇总、排名、通报,并作为对企业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综合排名倒数的出租企业严格按优胜劣汰原则进行淘汰;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机制,逐步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打造职业化、高水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5月15日上午,兰州市举行了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暨优质服务提升工程动员大会。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质量和文明交通水平,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温馨满意、舒适便捷的交通出行服务,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公交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交通秩序治安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全市公交系统、出租车行业“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教育整治活动方案》关于做好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服务质量和文明交通工作的安排,决定从2013年5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为期8个月的文明创建暨优质服务提升活动。
出席动员大会的兰州市副市长牛向东表示,出租汽车是一个流动性强,接触面广,社会知晓率高的特殊行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是站在城市最前沿的文明窗口,也是展现城市形象最直接的“名片”。从6月份开始,兰州国际马拉松赛、兰洽会等重大节会赛事将陆续举办,广大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充分认识出租行业在文明创建中的重要性,要在做好日常优质服务的同时,把握机遇向海内外游客展示兰州全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形象,为城市、为行业添彩。
对于如何去做的问题,牛向东副市长表示,参与文明创建工作,提升优质服务,关键是要出台有力奖惩措施,强化各项工作职责。
活动期间,市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安排专人集中时间、精力对全市出租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加气站、火车站、长途汽运站出租汽车运营秩序进行逐户联系包抓,定点抽查检查。市文明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发动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创建活动,培养挖掘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服务竞赛和文明创建活动,推动行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行为力度,出台切实有效措施解决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
对于出租客运企业而言,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责,承担主体责任。活动期间,市交通部门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车辆违规违章抄告机制,对出租车辆违章、不文明服务等行为定期汇总、排名、通报,并作为对企业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综合排名靠前的企业由交管部门在车辆报废更新指标中进行奖励,对综合排名靠后的企业在车辆报废更新指标中进行扣减。对于综合排名倒数的出租企业严格按优胜劣汰原则进行淘汰。牛副市长说,作为出租客运企业,不能只收份子钱就不管事了,一定要充分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要不断强化学习,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就如今天下雨了一样,为什么会打车难呢?一方面的是需求增大;另一方面也存在因阴雨天气的缘故,营运人员赚够份子钱就不跑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行业主管部门、出租客运企业一定要根据出租市场供求变化进行引导。”
对于出租客运从业人员,牛副市长表示,从解决加气难、降低出租汽车月租金、解禁单双号限行、持续“打黑”、启动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等多方面开始,市委市政府对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提高从业人员收入做了一定的工作。对于出租客运从业人员而言,通过此次运价调整,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在提高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的同时也要提高准入门槛,要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机制,逐步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打造职业化、高水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采取有力手段,强化对驾驶员行为的集中监管,稳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对思想懈怠、运营违章率高、文明服务质量差的驾驶员由运管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坚决清退出营运市场。同时,要积极发挥五星级驾驶员和各类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引导驾驶员争做文明服务标兵,带动全行业文明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在动员大会上,出租车司机代表向全体从业人员发出倡议,以实际行动承担起城市文明形象流动风景线的职责,承诺在经营中切实做到语言文明、仪表文明、行车文明和经营文明;遵守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保持车容整洁,使用文明用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诚信经营。
出租汽车行业代表也表示,积极引导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杜绝拒载、强行拼客等文体,促进驾驶员提升服务水平,并做好场地、人员培训、安全教育、信息化服务等保障,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