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今后,甘肃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获得批复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在30日内将规划备案材料报送至省建设厅备案。
城乡规划的备案工作是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的重要规划管理程序,是全省数字规划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也是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开发区管理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的重要依据。
据悉,为规范规划备案工作,省建设厅2010年印发了《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县城的总体规划获得批复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将规划备案材料报送至省建设厅备案,并对规划备案的报送程序和备案材料的格式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规划备案工作。近两年来,虽然大部分市州积极开展了规划备案工作,但各地规划备案工作推进的极不平衡,一些地区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缺失,县城总体规划备案工作滞后,已报送的规划备案材料不齐全,规划备案材料格式不符合备案标准等问题突出,省建设厅要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这项工作,按照规划备案工作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城乡规划备案程序,并依据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等,及时对上报的规划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备案,尽快推进规划备案工作。对已报送规划备案材料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须对照备案材料清单要求,及时进行对照补充完善,并于6月14日报送省建设厅;未报送规划备案材料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将规划备案材料报送省建设厅备案。(更多关注清点击大西北网城事频道 网址:http://www.dxbei.com/n/che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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