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出台《意见》支持陇南市教育发展
鑫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支持陇南教育事业发展《意见》,从多方面给予教育支持,加大项目和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加大扶持力度,在省级预算专项资金安排上,对陇南市予以重点倾斜。确定到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发展达到5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普通高中与中职招生比例接近1:1。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更加规范高效,教育资源得到优化,教育质量、办学效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陇南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出台相关发展意见,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加大扶持力度,在省级预算专项资金安排上,对陇南市予以重点倾斜。在教师补充、人员培训、课程改革上,进一步加强对陇南市的支持和指导。
突出学前教育抓基础建设,促办学规模;义务教育抓均衡发展,促巩固提高;普通高中抓优质资源,促质量效益;职业教育抓专业特色,促内涵发展;高等教育抓人才培养,促转型发展。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陇南师专实现转型发展。支持陇南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快城镇幼儿园改扩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标准化幼儿园,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适当增加全省教师招考中陇南幼儿教师指标,多渠道培养、补充幼儿园保教人员,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国家和省列项目支持陇南加快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到2015年消除D级危房,中小学校布局趋于合理,全市500所中小学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到2020年消除B、C级危房,布局调整全面完成,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支持陇南优化高中教育布局,积极发展民办普通高中,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解决群众“上好学”难的问题;积极推进陇南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陇南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2所。支持陇南与东部地区合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做大做强一批职业学校。
充分考虑地区贫困差异,逐步提高陇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增加陇南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标,将贷款比例由30%提高到40%。支持陇南把城市低保户子女纳入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范围,加大“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力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在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上对陇南给予倾斜支持,帮助更多的中职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时足额落实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陇南加快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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