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民乐讯 近日,民乐县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864名县管在职科级干部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上报纪检、组织部门备案,集体向组织亮"家底"。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民乐县以《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求全县县管科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对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个人工资、各类奖金、津补贴情况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投资情况、房产情况等8个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报告,经单位调查核实、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存档备案。并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不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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