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执行,截止今年4月,甘肃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共下达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72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080万元,省级资金11216万元。
甘肃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州)、县(市)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同时,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拨付挂钩。
还要按照甘肃省卫生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管理。对市(州)配套不单独发文而作为基数结算补助省直管县的部分,省直管县应该在落实本级配套时一并补助,确保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标准不低于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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