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有媒体曝光埋有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三分之二建筑面临拆迁。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竟是申遗需要。这一消息在网络上引发愤怒,网友直斥拆迁理由“荒唐”,当地政府连千年古刹都不放过,实为文化犯罪。(4月11日《新快报》)
文化遗产是历史和古代劳动人民留给我们的一笔文化财富。具体到兴教寺来说,其是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的埋骨地,而且经历了近1400年的历史遗留了下来,确实难能可贵。而做为文化遗产,兴教寺也绝对不只是几个古庙、几座建筑那么简单,其文化与宗教代表意义、象征意义、纪念意义等,显然都已经超过了寺庙本身。如果贸然对其进行拆除,除过破坏了庙宇古刹之外,无疑也破坏了文化与宗教历史,破坏了围绕着兴教寺而存在的一些代表、象征和纪念性的东西。
退一万步说,既然当地政府部门认为拆除便于申遗,甚至有利于更好的保护,那么至少也该经过慎重的研究和讨论,制定相关可行性计划和方案,充分征求兴教寺方面的意见,甚至有必要就此征求当地人民群众乃至全国公众的意见,不能拍脑袋决策,说拆就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看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做这些工作。
如果说,陕西省西安市方面拆除“阿房宫”,只是规划问题与浪费问题,是盲目造景冲动的惩罚。那么拆除兴教寺,明显就是在破坏遗产、破坏文物和破坏文化。这种“用脚指头想出来的主意”,让人费解与愤怒,也让人怀疑,“唐僧”遗骨被欺负,背后是不是有“妖怪”作乱、“八戒”偷懒、“悟空”被逐等深层原因?否则,保护者去了哪里,监督去了哪里,公众的话语权去了哪里?
或许,拆除兴教寺,然后“在兴教寺下面建一个寺庙”,并不是不可以。但拆除的理由应该是长远或者安全考虑,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而为了申遗而拆除,明显杀鸡取卵。至少,当地政府部门和决策者,有必要告诉公众,兴教寺是不是文化遗产?而拆了真正的遗产,你拿什么去申遗?破坏了老宗留下来的财富,又该如何向子孙后代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