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9日讯 据鑫报报道: 我省将建立健全抗旱减灾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保证抗旱救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我省市县组建各类应急抗旱服务队,主要承担为严重缺水地区运送生活用水任务。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抗旱资金,积极争取和安排抗旱专项经费。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旱灾时,各级要加大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并采取社会募集措施。信贷部门优先保证抗旱救灾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我省根据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为将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我省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省军区副参谋长任副总指挥,省水利厅分管副厅长任秘书长,省水利厅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省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与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合署。
《通知》要求,各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旱情监测体系,重点监测天气、雨情、耕地土壤墒情、主要河流水情、水库蓄水量、农田灌溉、农村供水、城市供水、农作物长势等情况,并根据分级标准确定干旱灾害等级。重大以上干旱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每日上午9时前向上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当前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较大及一般干旱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每周一上午9时前向上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当前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
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抗旱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落实以下抗旱应急措施:及时掌握了解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组织力量开展拉水送水等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用水。根据响应等级,增加抗旱应急资金投入,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落实抗旱减灾措施,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针对兰州市及严重缺水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城市应急供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