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3月27日,省环保厅公布今年我省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包括兰州市的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油品储运厂、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仪表厂在内的10家企业被列此次强制性清洁企业名单。此次公布的10家企业必须在2014年底前实现清洁生产。
被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甘肃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审核第一阶段)》的填写并上报辖区市州环保部门备案;在2个月内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组织与启动,与取得相应资质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公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信息公告;同时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然后按期开展审核工作。
此次公布的1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必须于2013年4月底启动,10月底前完成审核,年底前报辖区市、州环保局进行初审。2014年2月底前完成审核评估,审核验收工作要求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视具体情况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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