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法官杨斯野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时间:2013-03-14 21:06来源:鑫报 作者:俞晨元 冯永乐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表彰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大会上,灵台讯独店法庭负责人杨斯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
 
  杨斯野,灵台县上良乡旧集村人,现年47岁,在基层工作十多年,至今仍然坚守在审判一线。他负责的法庭只有他和一名书记员,年均审结诉讼案件在150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0件,经他审结的案件有70%都经他手顺利执行。负责独店法庭工作五年来,没有出现改判和发还重审案件,也没有出现上访、缠诉和不合格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好评。
 
  杨斯野同志尽职尽责,时刻把“群众利益无小事”放在心里,并付诸于行动。去年到今年他加大审判阵地前移,大力推行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在辖区两镇建立6所巡回立案审判点,走村串乡,就地调解、开庭,送法下乡。他所在的独店法庭开通了“司法为民”热线电话和网上咨询、立案窗口,通过现代化信息网络方便在外务工群众,截至目前已接受电话、网络咨询130余人次,网上立案26件,通过网上开庭、调解结案19件,实实在在地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主题,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成本。
 
  由于工作出色,杨斯野连续七年被灵台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7年到2009年被为“全市优秀法官”,2010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2011年5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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