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降低“准生证”门槛 社会组织发展迎来春天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姬少亭 全晓书 王攀)以关怀智障人士为主的北京慧玲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已经为获得民办非盈利企业的“合法”身份努力了12年,申请了58次都未获得批准。不过,春天“破冰”的时刻看来并不遥远了。
长期以来,由于需要先找一家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才能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不少民间公益组织为合法登记“从黑发熬到了白发”。
10日提请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此举被认为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春天,民间力量将得到极大释放。
2012年11月8日,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四个月之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了具体举措,其中包括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告诉记者,之前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出于责任、风险担忧和方便管理的考虑,使许多社会慈善机构难以找到“婆家”,不得不以“黑户”身份地下运作。
“如今,降低了获得‘准生证’的门槛,这将推动民间公益组织蓬勃发展。”施杰认为。
成都市从2011年就开始实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放开一些比较小的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包括村和社区文化体育类、邻里互助类、公共服务类、慈善公益类等。
“简化了手续,以前跑两个部门,现在跑一个部门就行了。”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长干昌和说,“以温江区为例,改革后,社会组织由三十几个迅速发展为近百个。”
广州市灯塔计划青少年发展促进会(简称“灯塔计划”)秘书长卢思歆表示,注册过程变得简单,说明政府释放了一种信号——对社会组织更加信任,更加支持。
施杰指出,目前我国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尚居于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一些社会管理、服务和社会问题将由专业社会组织承担、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认为,推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注册,实质就是推动政府向社会放权,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简化和放松对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管控,客观上必然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热情,自然就能增加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迟福林说。
壹基金秘书长杨鹏表示,中华民族的公益心,要有一个释放和发展的空间。由公民自发成立的社会公益组织,是激励社会公益心公德心的社会力量。
“全面开放注册,依法加强监管,用法治来保障公民的公益慈善权,这是顺天应人的好事。”杨鹏说。(完)(参与记者丛峰 罗争光 王晓磊 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