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新媒体专电(徐扬、许晓青、王晓洁)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中央编办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上述改革内容是“基础性制度建设”。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一项旨在营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顶层设计”,有望形成一个覆盖中国社会的诚信体系平台。这预示着中国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将实现统一共享,以加强政务诚信,力促社会诚信。
方案中还提出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与此同时,代表委员认为,改革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对于中国防腐反腐制度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备受关注的一人多户籍、多房产的“房姐”现象,或将受到遏制。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今年1月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方案中提出的几项制度建设,具有含金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物权法专家申卫星说,“运动反腐”“权力反腐”“网络反腐”成果固然可观,但从建立长效机制上,更需要制度反腐。
目前中国不动产仍处于分散登记状态,例如房屋在房产部门,土地在国土部门。“统一登记”意味着下一步将带来机构或职能的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联网。
申卫星说,方案中提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意味着每位公民和每家机构,今后都将有自己的信用代码;包括财产在内有关信用的信息都将得到整合,某个人在不同城市拥有多套住房的现象将很难“潜水”。
业内人士认为,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将是信用信息主体唯一的、不变的代码,是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所依托的桥梁。
“这对官员将起到‘不敢腐’的威慑。”申卫星进一步解释说,制度针对的是失信行为和官员腐败。
分析人士认为,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可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有效阻止腐败分子利用假名、匿名账户隐瞒、转移腐败所得,增加腐败的成本和风险,对于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中国的腐败问题仍很严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0日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5年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8万件,判处罪犯14.3万人。
申卫星同时指出,通过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和对物权法的落实,将会更好地保护中国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方案公布后,也有人士担忧这些制度建设,是否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专家认为,方案通过后,具体操作还需细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