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华伟 特约记者 魏季平 文/图
关键词:春耕生产 送法下乡 农民维权
鑫报讯 俗话讲,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随着兰州县区进入春耕生产,农民朋友一旦使用了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一季的庄稼就要受到影响,严重的甚至会颗粒无收。3月7日,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城关消协、城关农水局等多家单位来到城关区青白石街道启动“送法下乡”消费维权活动,现场帮助农民维权。
“识别假冒种子并不难,杂交水稻种子颜色较淡,非杂交水稻种子色泽较黄……”关于农资辨假及维权知识讲解吸引数十位农民和农资经营户主。
“有更实用和简单、让我们别买到假货的方法吗?”在现场,村民徐师傅问道。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提醒徐师傅,购买农资切记索要发票,并要把包装袋、发票和留样的农资一并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索赔,保存时间一直要到农作物收获后。
“我开了一家农资店,如何能更好地防范经营中的风险,特别是在进货渠道上?”农资店吴老板咨询。“一定要建做好索票索证,在进货时要查看供货方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是否齐全,一旦农资质量有问题,可依法追究供货者的责任……”执法人员当场拿出标准台账给农资经营户展示。
怎样才能买到优质的农资产品?城关工商分局负责人在现场提醒农民朋友们,农民朋友首先应知道什么样的单位是具有销售农资许可的。在购买农资时,要到国家指定的经营部门购买,并且要察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及销售证书。其次,农民购买农资要开具发票,发票内容要写详细。发票是证明购买行为的有力证据。由于没有开具收据,难以证实在被告处购买农药的事实,这样只能通过其他途径维益,会耽误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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