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春节消费陷阱 工商消协提醒
■速读
昨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城关区消协同步发布2013年第一号春节消费陷阱及警示。两部门结合近期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往年春节前后市民在消费中遇到的纠纷,提醒市民在家电下乡、商场购物、洗涤洗浴、美容美发、保健品购买、旅游娱乐、装饰装修、教育培训、农资产品等十大热门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同时,为确保市民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全天候开通,消协节日期间设专人值守,随时受理解答消费者的投诉咨询,遇有突发、重大等举报投诉,将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遏制侵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发生。 记者 唐华伟 特约记者 刘振源
吃 饭店“摆谱” 市民易挨宰
从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城关消协的投诉分析看,在外就餐,省去了煎炒烹炸的麻烦,有时却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消费陷阱,合家团聚的欢乐大打折扣。而就餐中,消费者经常受到损害的是“知情权”、“公平权”、“选择权”、“索赔权”等消费权利。省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不想在喜庆的节日里因为吃饭而让心情大打折扣,最好的办法就是学聪明,防患于未然。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也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进行索赔维权。
■陷阱1
海鲜时令价随时变
许先生去年春节期间和家人在一家餐馆吃饭,点菜时,看到菜单上写着“香辣蟹每斤40元”,于是点了两只,称重后总共是三斤二两。结账时,单据上写着“香辣蟹154元”。许先生发现不对:三斤二两应该是128元啊。
餐馆经理过来解释说:“海鲜的价格是时价,现在是每斤48元。”大家质问为什么菜单上写40元,经理表示:因为海鲜的市场价经常变化,以当天进价为准。
消协提醒:就餐时切忌不看账单就掏钱,点菜时对标注“时价”的菜一定要问清具体的价格,遇到不合理的收费应该马上向物价部门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陷阱2
全场8.8折 实为“空头支票”
彭小姐邀请几位朋友小聚,在一家饭店的玻璃橱窗上看到“新年惠客,全场8.8折”的宣传,便进去消费。众人一共点了六个菜,外加啤酒,实际消费金额236元,彭小姐自己算计了一下,打完折应该是207元。
结账的时候,账单上写着应付228元,才便宜了8元钱。对此,饭店解释说,按照规定,酒水、海鲜不打折,彭小姐点的酒水和两个海鲜不打折。算来算去,只有一个凉菜和一个青菜能够按宣传打8.8折。
消协提醒:消费者应留意酒店的价目表,对“全场打几折”之类的宣传,先要问清楚,以免吃了高价饭。
■陷阱3
事先不告知 推荐茶品要收费
消费者在酒店饭馆消费时经常会发现,当人们入席后,首先接受的服务不是点菜,而是服务员“推荐茶品”。很多人以为其推荐的茶水免费,或者按壶一次性收费,又不好意思细问,结果餐馆按人头收费。
消协提醒:饭店在消费者入座后,服务员都会送上杯盘、湿纸巾或者打火机等,许多人将之理解为是饭店为消费者提供的餐饮服务的延伸,并认为这些东西全是免费赠送的。因此如果要收费,饭店必须予以明示,明确告诉消费者哪些服务是免费的,哪些是要收费的。如果事先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费用。
住 留个心眼 别玩“大撒把”
往年春节前后,二手房买卖、租赁市场进入旺季,而此阶段的投诉也随之上升,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城关区消协根据二手房市场特点和投诉情况,发布住房、中介消费陷阱。在这些陷阱中,“自制合同”冒充“示范文本”因为隐蔽性强而且影响较大,格外需要消费者注意。
■陷阱1 “弄虚作假”
去年春节后,市民赵女士把房子交给了小区里的一个中介公司,以求尽快出租。中介公司要赵女士把房子租给他们,赵女士为图方便就答应了,双方协议按季度交房租。
三个月后,赵女士向中介公司索要下季度租金,发现公司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于是赶忙到自己的房子里询问租房人,租房人说他已经把半年的租金交给了房东。赵女士这才明白,原来中介已经跑了。
消协提醒:目前,一些中介机构和人员唯利是图,责任观念淡薄,经纪行为不规范。有些甚至与开发企业相互勾结,签订虚假合同,出具虚假、不实估价报告,骗取银行贷款。有的中介机构做“一锤子”买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甚至挪用、侵吞房屋买卖款项、房屋租金等。
■陷阱2 “欺上瞒下”
去年春节前,栗先生准备在兰州买房,他通过某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中介人员表示业主要价28万元,没有降价余地。栗先生表示愿意掏中介费,但希望和业主直接见面沟通,中介几次都以业主长期出差为由不安排见面。
栗先生虽然看好这套房,对价格也能承受,但始终觉得有些蹊跷。于是他向中介索要业主电话号码。虽然中介不乐意,但在栗先生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告诉了他。在与业主沟通后,栗先生发现业主委托房产中介的房屋售价仅为25万元。该业主称,最近中介还在不断劝说签订委托书,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的全部事宜。如果业主签了委托书,那么这3万元的差价,业主和张先生都将无法发现。
消协提醒:市民在进行房屋等高额交易时了解必要的流程。比如二手房交易涉及的流程比较复杂,不规范的经纪机构对交易流程也不完全了解,在交易时一旦误导交易双方,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此消费者不要以为经纪机构都是“行家里手”,交易过程“撒手”,要亲自了解具体交易流程,再与经纪机构签订合同。
行 春节旅游 牢记三个“慎”
春节临近,出游在即,形形色色的旅游广告很是诱人:线路特价、超值享受、赠送礼品……旅行社的这些奇招使消费者心痒痒,觉得到处都是“天上掉下的大馅饼”。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春节出游的消费者警惕三大陷阱,做到三个“慎”。
■陷阱1 警惕违规公司
消费者外出旅游前,要货比三家,慎重挑选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消费者要审阅提供服务的旅行社的两证手续是否具备,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消协提醒:如果两证齐全,说明该旅行社已交足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其运营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保护;同时还要看其核准的业务范围是否与实际相符。
■陷阱2 警惕价格欺诈
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关键是要比较其所提供的服务。目前旅行社报价主要有两种,一是全包价,即包含吃、住、行、游(包括景点门票)全部费用;二是缩水价,不包吃、景点门票、税金小费等。此外,行程中还可能包括“自费项目”。
消协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在签约前全部了解清楚,切莫因小失大;要从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导游等级、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条件等方面综合起来去考察价格。
■陷阱3 警惕格式条款
不规范的旅行社喜欢在合同上玩猫腻,常见的有:条款模糊,价格单位不清,报价涵盖的内容不明,格式条款蒙骗等。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要坚决提出修改意见,对霸王条款坚决要求取消。同时,要明确旅游线路,不清楚的地方要询问清楚,拒绝非本人意愿而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景点。
穿 换季销售 商家花样多
随着季节的转换,天气转暖,换季服装打折销售的势头越来越猛,尤其是春节前销售旺季过后,许多服装经营厂家不但将春节前没有销售完的冬装大幅度削价推向市场,有些还将仓库里积压了多年的存货,以低至两折甚至一折的价格销售。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不少商家利用换季销售设置陷阱,大做花样文章。
■陷阱1 零售价格巧做手脚
去年春节后,黄女士在城关区永昌路一家服装店看到一款套装很适合自己,店家4折优惠,当时,这套服装的标签有点模糊,但经过店家指点,还是模模糊糊看得出原价是580多元,就不假思索地买了下来。但第二天,她和朋友聊到此事时才知道,春节前朋友以6折的折扣或是更低的价格也买了一套,而所谓的4折,原来是在标签上的零售价格上做了手脚。
消协提醒:在打折的服装中,标签模糊和丢失的很多,多数店家都会以“就剩这套了,标签试衣服的时候弄丢了”或者“打包来的时候挤掉了”等为托词。而标签是商家和厂家交涉时重要的依据,一般都会注意保留,如果衣服上没有标签,消费者就要小心,很有可能是商家玩的花样。
■陷阱2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去年市民王女士投诉,她在城关区一大型商场买了一条品牌休闲裤,谁料买回家才穿一次就破了!当时对方说,特价商品可以换不可以退,但要换不能下水。
消协提醒:积压的针织衣物很容易出现此类情况,而其他衣物积压时间长也会有褪色晦色的问题,裤装则有的是因为制作有问题积压,如口袋不对称、裤线不直等等,因为销售时一般会说好“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常常让消费者吃了哑巴亏。
■陷阱3 “傍名牌”泛滥
“看着是家专卖店,卖的却是低劣的贴牌货!”市民张先生春节前在一家专卖店买到一件打折衣服,回家才发现原来不是要买的品牌,被鱼目混珠了。
消协提醒:每年换季时候都有消费者因为种种原因上当并投诉。特别提醒买换季服装要特别细心,包括品牌内衣,要先询问打折的原因,再仔细查看衣物细节,觉得可疑就应该放弃。此外,购物后应索要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两部门特别提醒
1.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冷静看待各种让利活动,避免买而不用造成浪费。
2.在购买固定包装商品时,注意包装上的标志,切忌购买无生产厂名、厂址,或只有拼音字母而无中文的厂名、厂址的商品。
3.在购买家用电器时,应要求销售单位当面通电试机,并索要发票、“三包”凭证。
4.要慎重选购预交货款的商品,购买之前要先考察经销商的资质;在签订预购协议时,要明确商品质量标准、交货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5.不要盲目购买邮购商品,一些宣传的商品为不法人员假借他人商号名称和账号提供的,消费者在未了解经销商和商品的可靠性之前,不要随意汇款购买,以防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