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日前有网友发表图文微博称,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合作招商”的广告,并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南都记者查证后发现,该网站确实有广告存在,而且贴出了详细价目表。招商经理称,其与淄博市交警支队是“合作”关系,而后者对记者的求证未予回应。
要价少则数千,多达数万“请停止打广告。”1月27日,网友“T raW or”发表图文微博称,淄博市交警支队官网“淄博公安交警网”上,出现一则招商广告:“欢迎您选择淄博公安交警网发布广告。在淄博公安交警网,您将获得专业化的在线宣传方案,从而有效地提高您的品牌知名度,引导更多的访问量,并促进您的业务不断提升。”
南都记者随后登录该网站,在首页最下方“合作招商”的链接地址中,找到了该广告的页面。而据淄博交警支队在新浪微博上的认证账户@淄博交警,http://w w w .zbjj.gov.cn/确系该支队官网。
从内容上看,广告的发布者也就是招商方,正是该网站的“技术支持”者,一家名为“淄博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这个“广告位招商”页面,分门别类地列举了从网站首页、普通二级页面、三级页面,到“交通违法查询”、“咨询建议”、“模拟考试”等特别页面的广告位示意图。
在上述招商广告中,具体到每个广告位的价目,按月计算少则数千,多达数万。例如,在交通违法查询页面,D 12位置的弹窗式广告,价格为4.5万元/月。在首页A 5位置,图片或flash在3帧以内的广告,价格为5000元/月。截至昨日,记者未在该网站首页看到明显带有广告性质的内容。但在“驾驶天地”等二级页面,记者在所有子栏目上方看到两条新车图文广告,而“车界咨询”子栏目几乎都是新车广告。
广告商:内容由我们负责审核昨天下午,南都记者以客户身份向广告中的联系人段经理做了咨询。他承认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并称与交警是“合作”关系。他表示,这些广告位主要面向4S店等相关行业商家,具体广告内容由他们审核。
“政府网站不是经营性质的网站。”前述“T raWor”曾在微博上质疑,并要求“公开政府对以往广告收入的分配与支出”。南都记者昨日同时就广告招商一事,向淄博市交警支队进行核实,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将向相关人员核实后予以答复,但至截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应。
政府网站打商业广告屡遭质疑网络检索显示,政府部门官网上出现商业广告,淄博市交警支队其实并非第一家,在过去几年里,围绕政府网站能不能发招商广告,网上陆陆续续都有报道和讨论。
早在2008年,湖南邵阳市人民政府网就因出现酒店、瓷砖、电信、律师事务所等广告而遭曝光。当时的情况是,一家科技公司承包了邵阳政府网所有广告,被曝光后,这些商业广告随后被撤下。
此后,2009年,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政府,也被发现有“广告业务”栏目。2011年,重庆酉阳县麻旺镇政府网站亦被曝光“大半年未更新内容,却不断出现商业广告”,但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为了网页美观才嵌入商业广告,但并未收取商家任何费用”。
此前就有律师就认为,“政府网站不是经营性质的网站,而投放广告是一种经营行为,属非法经营。”南都记者 张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