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耿睿
鑫报讯 跑长途为生的牟某,在一次前往云南跑“生意”时,却被警方抓获,原来他来此的目的竟然是将3.4公斤毒品运回兰州,为了这趟“行程”,虽然他刻意将自己打扮成游客,但终究没能逃出民警“法眼”。1月7日,被告人牟某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案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牟某出生在祁家集镇一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他学会了驾驶技术,依靠“跑长途”养活自己。在运营中,牟某结识了生意人老马(化名),几次寒暄交谈后,二人互成朋友。2012年5月,老马向牟某表示,“只要你帮我去云南取一批货,就能一次赚到3万元好处费。”一听来钱快,牟某当即应允,并在5月3日抵达云南,依照老马的指示拿到毒品。为了掩人耳目,牟某首先将自己打扮成游客,并计划好了返兰路线。虽然计划好了一切,但就在牟某乘坐去往漓江的车时,被昆明警方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3476.1克。2012年5月24日,牟某被押送回兰,同年6月29日检察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