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布省份:西藏、海南、内蒙古、山西、青海和宁夏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 截至1月1日0时,有25个省份不同程度地出台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但仍有6个省份并没有透露方案。
此前,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表示,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的问题,全国1/2省份没有压力,1/3省份有压力但不大,“北上广”压力大。“有压力但不大”的省份约十多个。
截至今日0时,尚未公布方案或具体原则的省份包括:西藏、海南、内蒙古、山西、青海和宁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政策语言留有一定空间,“原则上”出台,就是说,到了这个时间点不出台也可以,这在政策上都是说得过去的。
从地域分布上看,尚未公布方案的省份都在中西部地区。熊丙奇指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差异,这些地区教育资源比较少,他们可能会强化父母工作年限的要求,要求有完整的当地高中学籍。这样好鉴别考生到底是“高考移民”还是“正常迁徙”。
熊丙奇将已出台的方案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只有过渡方案,本科基本没提到,例如北京和天津;第二类是广东和上海,属于渐进性方式,要求考生家长有居住证等;第三类是要求考生父母有合法稳定工作、住所,甚至有社保,同时要求考生有三年学籍;第四类只对学生学籍年限有要求。
熊丙奇分析说,门槛设置差别是根据当地流动人口和高考指标来决定。流动人口越多,条件和门槛就越高,有些地方就是竞争非常激烈,条件虽然相对宽松,但不会对当地有太大的冲击。
省份方案
天津:方案包括春季高考高职中职
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消息称,随迁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政策纳入了2013年中考中招工作。而对于异地高考,天津市则表示,2013年将进一步放开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津报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目前全国仅有四个省份实行春季高考,高水平大学一般不参与春季高考。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承诺,会抓紧完善普通高校面向随迁子女的招考政策。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异地高考主要是针对高水平大学的录取机会的问题。
江苏:参加高考监护人要有职业住所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洪流表示,2013年起,凡具有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随迁子女,均可参加当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
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三年完整高中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录取。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参加江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高考报名资格,与江苏籍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新京报记者 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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