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北方普遍遭遇大降温,进入一年中最寒冷的隆冬时节。东北许多城市纷纷加大主动救助力度,派出车辆、人员24小时不间断上街巡查,不间断地救助流浪人员,但依然有许多流浪人员不愿去救助站避寒。问及不愿去的原因,沈阳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说,多数流浪者不愿在救助站受约束,“比如有人爱抽烟、喝酒,有人习惯了打牌、乞讨,救助站里都不允许”。(1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自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以来,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救助大门敞开了,门槛拔掉了,来的人却少了,各地救助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尽管一些地方表现出最大的诚意——有的24小时不间断上街主动施援,有的单膝跪地劝助;尽管一些地方使出了“杀手锏”——或铺水泥锥,或建防护网,但不少露宿街头的流浪者却宁愿忍饥受冻,也不愿意接受救助,甚至与救助者打起了“游击”。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这些流浪者并没有超强的御寒能力,按道理他们应当主动寻找庇护;住在救助站虽然规矩多了点,但比起在高架桥下的“地铺”,无异于“星级宾馆”。因此,单从人的本性和救助的善意来看,都无法对这一尴尬现状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笔者以为,流浪者不愿进救助站,这是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中出现的特殊现象,救助站的尴尬也是社会的尴尬。当前,各地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一般都规定,救助期限每次不超过10天,6个月内同一人在同一地区受助不得超过2次。对于那些无乡可返或根本不打算返乡者,流浪行乞带给他们的“收益”远比去救助站“强得多”——“救助站不能长住,还耽误挣钱”,他们需要的不是几天免费的吃住,也不是一张免费的返乡车票。
救助站仅仅以帮助流浪人员返乡、暂时性解决他们吃住为尽责的依据,却无法提供延伸性救助措施。这种救助方式和救助内容的固有缺陷,影响了被救助者的求助意愿,也成为困其正常运行的最大障碍。从目前的情况看,仅靠救助站一个机构的努力恐怕独木难撑,只有实现社会联动,才能保证救助工作的良性运转。
社会救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与市民社会的成长性相连。救助站不能仅仅体现在暂时解决流浪乞讨人员衣食住行“救济点”这个单一功能,更应当把它建成一个社会公共资源投入的“信息源”。如果通过救助站这个平台,暂时生活困难者能够解燃眉之急,有就业能力者能与用工单位有效对接,丧失劳动能力者能够进入慈善组织视野……那么,救助站就真正名符其实了——不但在“救”也在“助”。到那时,流浪者还会拒绝被救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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