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未经审批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从即日起至3月10日,城关区将举行全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严防春节期间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在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审批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城关区2012年度安全生产推进会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其中从即日起至1月15日,城关区将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的现场核查和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同时,区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将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行为。1月16日至2月7日,城关区将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2月8日至3月10日,将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
城关区安委会相关负责人称,此次行动将对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负责,重点监管。同时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将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