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当前有些党员干部,出行警车开道,随员一大帮,下面接待夹道欢迎,隆重热烈。这些行为表面看似风光无限,实际上遭致了不少怨言。“八项规定”的出台,为党员干部行为划定了界限分明的标尺,给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新的指针。
密切联系群众,不能高高在上。共产党员是给群众办事的,要时刻记住自己不是“官老爷”,而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然而,有的地方却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存在脱离群众的危险。想要避免这种危险,就要杜绝官僚主义,淡化“官”的身份;就得“俯下”身子,“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只有与群众贴心,才能了解真实情况;只有与群众交心,才能赢得民心。
密切联系群众,不能止于嘴上。党员干部对基层情况的掌握,如果只是从汇报中得来、从文件上看到,必然与真实情况存在偏差,此时再下达命令、指示时,就有可能不符合群众的意愿,甚至南辕北辙。因此,想要掌握第一手资料,就必须到群众中去,到田间地头去,与农民拉拉家常;到车间厂矿里,与工人谈谈生活。这种互动交流,不仅能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还能拉近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距离。
密切联系群众,不能停在形式上。现在,有一些地方或部门喜欢搞形式主义,比如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或者开会部署是一回事,落实起来又另搞一套。这种“花架子”最要命,不仅会耽误工作,还会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杜绝形式主义,一方面要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要奖惩分明、要有问责制度。做好了怎么奖励,做得不够或者根本没做该怎么惩罚,唯其如此,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才能有保障。
密切联系群众,归根到底,要从党员干部入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此次会议强调,“制定这方面的规定,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从严治党”。为此,会议明确了各项监督审查机制,不仅有行政监督,还涉及纪检、审计等工作,高层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可见一斑。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下,以良好的党风推动政风民风,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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