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毕节市5名男孩垃圾箱内中毒死亡的消息引发公众的强烈关注,目前孩子的身份已经确认,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严肃处理。然而如何更好地保护这些流浪儿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值得我们深思。
保护流浪儿童,需要家庭和学校引起重视。10岁左右的孩子本应享受家庭和学校的双重呵护。然而,由于父母离异或在外打工,这些孩子缺少有效的家庭管理,从而流浪街头。而学校方面又未能及时跟进,将尚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带回学校。这起悲剧给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敲响了警钟。
保护流浪儿童,需要政府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我国早就施行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的责任。这就需要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救助工作,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也应各司其职,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
保护流浪儿童,还须鼓励社会参与。试想,倘若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够完善,我们的公益组织够发达,孩子冷了饿了知道该去哪里求助,其他路人发现孩子能够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者送孩子回家,这起悲剧恐怕可以避免。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形成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的氛围,才能为孩子撑起一把遮风挡雨的保护伞。同时,还应不断缩小城乡、地区差距,让每个孩子都有一片安全、快乐的天空,让“流浪儿童”不再刺痛我们的双眼。(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