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村官发帖被劳教1年多后获释

时间:2012-11-20 07:08来源:南方新闻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昨日16时许,重庆市彭水县被劳教大学生“村官”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向南都记者透露,任建宇昨日下午被江津警方从劳教所接出,现已恢复自由。

  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因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劳教两年。其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教决定。今年10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任建宇被劳教申诉案。任世六表示,江津警方昨日在接人之前并没有通知他。此前,任建宇在会见律师时透露,重庆市劳教委曾找他协商,承诺以“处理不当”撤销劳教决定,条件是任建宇要到法院撤诉。任建宇予以拒绝。昨日下午任世六问过儿子,得知他没有撤诉。重庆市三中院已发出通知,今日下午3时要开庭宣判。

  昨晚10时左右,任建宇的女友告诉南都记者,称任建宇已经赶到永川的舅舅家里,两人见了面,重获自由的任建宇身体劳累,已经休息。

  任建宇案只是重庆一个劳教个案。昨日,另一起劳教案的当事人曹涧也向南都记者透露,他接到接龙派出所林平警官电话,林警官告诉他,他的《劳动教养撤销通知书》也下来了。

  曹涧、彭洪、谢苏明等劳教案的当事人,在“打黑”过后,他们的劳教决定相继被撤销。

  1转发“打黑”漫画 被劳教两年

  2009年9月,在重庆“打黑”期间,彭洪因在天涯论坛中转发“打黑”漫画《保护伞》,被重庆市劳教委认定是诽谤,处以劳教两年。

  他的遭遇在经过人民网官方微博访谈后,越来越多有关此事的评论引发关注。今年9月10日,彭洪拿到了重庆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劳教委)下发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

  那时,距离彭洪离开重庆市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已过去整整1年时间。2011年9月10日这天,他离开了度过两年的劳教所。

  彭洪被警察带走的那天,天上下着大雨,妻子宋贵梅怀孕6个月。彭洪形容,他看到劳教处罚决定书时,“当时脑袋蒙了,被劳教两年?”对他来讲,被拘留在当时都是不可容忍的,何况是劳教。

  命运和他开了玩笑。他和孩子的第一面,是在劳教所里见到的,此时,孩子已经出生两个月。当宋贵梅抱着孩子来见父亲时,他几乎哭出来:孩子的腿部有一些缺陷,营养不良,手和腿就像火柴棍一样。“现在,两条腿还不一边长。”彭洪说。

  彭洪,1975年12月出生,重庆渝北区礼嘉镇人,在被劳教之前,一直在江北区保安公司上班。

  2010年2月3日,南方都市报曾报道过重庆劳教案件。无一例外,这些人被劳教的原因均是起于互联网言论。此外,从2009年7月10日到9月30日,重庆市警方还开展了非法枪支和管制刀具治安综合整治行动,这是“打黑”的主要构件之一,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此役共治安拘留10372人,仅此一项,最终至少上千人被劳教。

  彼时,来自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的说法,此次严打斗争规模空前,为重庆市1983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行动,各项打击指标均创该市单月历史最高。

  2 涉黑没证据 村支书被劳教1年半

  曹涧是在这次治安综合整治期间被劳教的,此前,他的职务是接龙镇新湾村支部书记,因寻衅滋事被劳教1年6个月。

  事件起于同村村民曹治国的信访。在网上,曹治国发布了大量揭发曹涧的帖子,曹涧被描述成黑恶势力。“打黑”期间,这正是重庆重点打击的对象。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的一份劳教意见函,这起案件被列为督办案件,要求限期办结。市局领导责成刑警总队和巴南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曹涧等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在督办之下,曹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但没有更多的证据支撑敲诈勒索的罪名。对于这样一起督办案件,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曹涧案最终被巴南区分局呈报给了重庆市劳教委。

  事发时,曹涧并不在打架现场。重庆市劳教委最终只认定了一条事实:曹涧邀约苏东波对曹治国进行威吓,后苏东波邀约两人殴打曹治国,致使后者轻微伤。

  距曹涧从劳教所出来,时隔两年有余。曹涧认为自己很冤枉,他准备开始申诉,“这只是农村的一起普通纠纷。”他认为,因被按照督办的“打黑”案处理,最终没有确凿的涉黑证据,他才有了被劳教的命运。

  黄成城在被劳教时,曾申请聆询。重庆市劳教委做出的劳教决定称,2011年4月12日依法举行了聆询,双方就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辩解。

  黄成城的姐姐黄海燕并不认可,她认为,聆询只是走个过场,她当时请了重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准备就劳教事实和定性在聆询时与警方进行辩解。这家律师事务所证实,他们为黄成城提供法律援助,及时与公安侦查机关联系会见,但始终未获批准,有关机关也未告知聆询一事。

  尽管黄海燕认为这有悖程序,黄成城的劳教手续却在按部就班地办理。

  如今,在重庆劳教案中,一些个案被重新翻出,接受司法检验。劳教结束后,彭洪甚至没想过去法院起诉,他当时的想法与多数被劳教者一样:起诉没用,熬过去就算了。直到方洪赢了官司,他才看到曙光。

  3律师介入 维权成功

  方洪和彭洪能够最终维权成功,在于几名律师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努力。

  理论上说,按照《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由民政、司法、公安和劳动部门共同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是作出劳教决定的部门,但实际上,真正行使劳教决定权的仍是各级公安机关。在程序上,都由公安一家说了算,法院、检察院无权干涉审批过程,劳教被称为“公安自留地”。

  重庆市劳教委的办公地点就位于重庆市公安局院内,南都记者前往采访重庆系列劳教案时,被明确告知采访要经过重庆市公安局政治处的批准。

  根据劳动教养决定书上的说明,如不服劳教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在类似的申请劳教行政复议的案例中,只有湖南的唐慧案在媒体的关注中获得了成功。重庆律师陈渝2010年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据他所知,到目前为止重庆尚未有一起此类行政复议申请成功。黄成城案的代理律师也表示,从未听说有行政复议申请成功的案例。

  另一条途径即是通过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官司,在重庆的相关案例中,目前只有方洪案获胜。司法程序多被卡在立案阶段。

  根据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黄海燕在法定时间内,曾9次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与戴月权夫妇的遭遇一样,最终均石沉大海,她保存了全部申请立案的快递单据。她说,法院立案时,要么明确告诉她类似的行政诉讼不受理,要么在收到立案材料后以快递退回,却从未予以书面答复。

  9月6日,在代理律师的努力下,重庆市一中院立案庭终于收下了立案材料,承诺7日给出答复。后来7日已过,也没有得到答复。

  在涉及劳教的行政诉讼案件时,重庆市法院系统的智慧面临考验。对此,不同法院之间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同样的案例,在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任建宇的立案就获得了成功。

  在此之前,类似的方洪案能够获胜,也在于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对此予以立案。

  对于彭洪而言,历史已经翻过了一页。他回忆在这次事件前,妻子宋贵梅曾多次表达不满,认为他应老老实实工作,不要随便上网发帖。彭洪记得,在劳教所和妻子第一次见面时,两个人隔着厚厚的玻璃,宋贵梅向他埋怨,他自嘲:怎么不去怪中国电信,是它提供了宽带,“在后面的警察也笑了。”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记者 王世宇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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