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小偷行窃后慌忙逃窜,保安却在追贼途中心脏病发死亡,这起原本简单的盗窃案因一人殒命而变得复杂,小偷也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批捕,并最终被公诉机关以抢劫罪起诉。9月10日,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小偷高呼冤枉,他多次向法官表示“我只盗窃从未抢劫。”
2011年11月2日,是小伟(化名)永生难忘的一天,时年21岁的他因手头拮据,于当日下午4时,拿着一柄扳手来到西固区陈官营附近的某施工工地上,趁着四下无人,他快速偷盗了总价值不过50元的施工配件8个,正当小伟准备逃跑时,工地保安人员将其抓获,并带往保安室暂扣。工地上抓住了偷配件的贼,就在保安们相互传递这个好消息时,小伟却趁众人不备,夺路而逃。好容易抓回的贼人岂容他轻易逃脱,几名保安当即上前追赶,跑在最前面的是已经不年轻的沈某。逃跑中的小伟逐渐体力不支,自觉后面追赶的人逐渐逼近,担心再次被抓的他顺手举起手中的扳手向后抡去,只听“啊”的一声,与小伟距离最近的沈某应声摔倒,而小伟也因脚下一滑被随后追上的保安抓获。头部被小伟打伤的沈某经抢救无效身亡,然而在随后出具的法医鉴定书上却写明,死者沈某因剧烈运动诱发冠状动脉硬化,导致心脏病发死亡,头部所受伤害与死亡无关。
只偷了不过50元的东西,如果按照盗窃罪来量刑,应该被判拘役,而如果按抢劫罪来量刑,则最低的起刑点也是有期徒刑三年,所以面对着抢劫罪的指控,被告人小伟显得无比的委屈,在他看来,自己只是因为手头拮据偷点东西,怎么也不应该是抢劫。对此,他多次高呼冤枉,向法官表示“我只盗窃从未抢劫。” 而公诉机关则认为沈某死亡和小伟的逃跑存在必然的联系,被告人因“抗拒抓捕导致他人死亡”,应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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