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某视频网站上传了一段名为《扫黄现场小姐裸身遭讯问失声痛哭》的视频。20日早晨,实名认证为江西省赣县公安局团委书记的网友“女警薇博”转发该微博,并评论“当警察面就失声痛哭,当嫖客面怎么不哭呢?!”,引来众多网友炮轰,指责其涉嫌歧视性工作者。“女警薇博”先后两次道歉,但网友们似乎并不领情,还在其微博中找出大量炫富照片(7月25日新华网)
“女警薇博”的评论虽确有不妥,但面对批评,“女警薇博”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先后两次进行了道歉,按理说,事情该到此为止了。然而,有些网友却仍旧不依不饶,似乎不弄她个身败名裂决不罢休,这种心态和做法无疑让人遗憾。
事实上,“女警薇博”所言恐怕并非出于恶意。作为一名警察,见到违法者“失声痛哭”的第一个反应,大都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慨,准确地讲,其内心更多的是“惋惜”,而不是“歧视”。只不过,“女警薇博”这一次“感慨”发错了对象,性工作者往往是迫于生计使然,属于受人同情的“弱者”。倘若换成了腐败分子或抢劫犯等等,“女警薇博”再说出类似的话,还会遭致反感和炮轰吗?
况且,古人云“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赣县这位女警年纪轻轻,失言后也能够接受批评,很快明白了事理、纠正了错误,一些网友为何就不能多些理解和宽容呢?有人曾谴责“女警薇博”不应站在道德的高点对性工作者进行歧视性嘲讽,现在看来,对“女警薇博”穷追猛打、上纲上线,甚至大棒肆意挥舞,也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让“自由表达”沦为了一场“网络暴力”游戏,难道这就“道德”吗?
凭心而论,“女警薇博”固然有错,但就性质和恶劣程度而言,充其量也仅仅是批评教育即可,远不至于要一棍子打死。在网络上行使自由表达权利不应失去理性,倘若动辄运用“暴力”,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和正当权益,结果势必导致网络变成道德荒地,既无人敢轻易地自由表达,也没有了公平正义,最终害人害已。(张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