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做错了事,道个歉,很平常。一个政府或部门做错了事,我们却很少见到公开道歉。日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等8单位提议“建立政府失信行为致歉制度”,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对其重大失信行为,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致歉,以此加快诚信政府建设。
道歉,确实让人感到尴尬、难堪、被动和不好意思。尤其是让政府养成“制度化道歉”习惯,错了,就必须向公众认错,做到这一步,真的是要承受巨大的“形象压力”,甚至会招致上级批评和公共问责。但这仅是“硬币一面”,在“另一面”,当代表公共形象、社会形象的政府能对自己的错误主动说“我错了”的时候,这个道歉的态度越诚恳、主动、豁达、自然,就越能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正面效应和综合效果。
其一,给公众树立了一种有错就改的正能量,而不是犯了错误蓄意掩饰、故意粉饰,让豁达人格和真诚品质得到积极引领。其二,表现了一种实事求是的负责精神,只有敢于道歉、无畏道歉,道歉者才能将这种“不足”、“痛心疾首的教训”,化为做好今后工作的动力。其三,道歉更会对公务人员形成一种“压力和形象倒逼”,迫使各位公务员在工作中更加严谨和自律,严防差错。其四,也是对行政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敬畏和服膺。政府不是“神”,只要工作,总会出现失误,当然也会犯错。犯错不要紧,但要知错认错,并及时改错。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现在进入了网络社会、“大众麦克风时代”,各种信息的传播力非常强大,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群众多是“顺风耳”、“千里眼”,任何人想凭借自己的力量控制舆论和负面消息,注定会更为被动。与其等待亡羊补牢,何不主动积极一点,该道歉时就道歉呢?正如珠海市社科联常务副主席杨穆所言:“政府失信后主动致歉,不会自降形象、失去信用,反而会在人民群众心中加分。因为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政府不主动认错,人民群众也会知道。”珠海率先探索制度化道歉,改革勇气值得赞赏。
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政府失信行为致歉制度”,政府善于、愿意在错误中汲取教训,闻过则喜,胸怀宽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不但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也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