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内体坛传来噩耗,年仅20岁的国家滑翔伞队队员杨小强在练习一个高难度动作时出现失误,从百米高空坠落身亡。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这次杨小强发生意外,应该不能参照工伤处理,管理中心也没有给他们缴纳五险。 (6月6日《半岛晨报》)
冷静而言,用“无编制不能算工伤”来概括这名负责人的表态,可能失之简单。他的准确意思应该是:因为杨小强是临时选上来的,没有编制,所以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故而不能参照工伤处理。
那么,无编制、无工伤保险能够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或借口吗?不能。其一,杨小强虽是临时选上来的,就算他是“临时工”,但与国家滑翔伞队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企业、单位、团体乃至个体工商户都要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所以,国家滑翔伞队(或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没有给杨小强等人缴纳五险,本身就涉嫌违法。
其二,杨小强虽然没有工伤保险,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很明显,没有保险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杨小强之死仍需参照工伤处理,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