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陕县法官“眼花”判错案被停职 案件将重审

时间:2012-04-18 09:14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吴喆华 点击: 载入中...
  相关报道:肇事司机致3人死未赔偿获轻判 法官称眼花判错了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起交通肇事案三死两伤,在被告人没有赔偿的情况下,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却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重要依据,做出减轻处罚的判决书。案件昨天被中国之声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昨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批示。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

  司机撞死3人未赔偿或轻判

  去年9月,河南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死两伤。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今年3月6日,该事故中负全责的肇事司机被陕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中重要依据是:法院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

  受害人家属张利强却说:没有见到一分钱赔偿款,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在胡说八道。

  张利强:判决书拿过来一看简直胡说八道,啥依据也没有你就这么判。

  陕县法院负责本案的法官水涛说,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是因为负责审理该案件民事部分的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提供了赔偿证明。

  水涛:湖滨区法院出了个证明,出了个证明我这个地方就照着这样判了。

  家属:那边出的证明说的是给这边款赔偿了。

  水涛:嗯

  家属:咱这边就根据那边?

  水涛:对,判了。

  法院承认证明开得不够严谨

  在湖滨区法院提供“赔偿证明”里,对于被告人是否做出赔偿,这样表述:“据被告人称:能够及时赔付赔偿款近90万元。” 湖滨区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表示:证明开得不够严谨,但并没有被告人已经做出赔偿的意思。

  翟二民:陕县法院审这个刑事案件的时候,当时他问咱这个情况,我记得我给水涛也通过电话,并且他们的律师也来过很多次,非要叫咱们出个证明。我们说这个证明坚决不能,因为我们的民事案件正在审,我们咋给你出这个。但是陕县法院人家专门给咱们来了个函,也盖了法院的章,要求介绍情况,也通过正常的程序来了。他要是往我这推,那天我就躁了我跟你说。我好不容易好心好意给你出个东西,你三番五次叫我这样,我都不给你出,现在你把事推到我身上,你是耍冤大头呢!

  然而,在判决中,陕县法院将湖滨区法院出具的赔偿证明偷梁换柱,把被告人“能够赔付”,改为被告人“积极赔偿”。对此,法官水涛辩称: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

  水涛:他是这样写了个东西,就是说能保障赔偿90万最少。

  记者:那咱们就认定已经赔了?

  水涛:他证明写的有点含糊,我眼又花,我一看能够及时赔偿,他写错了,我们应该一个字一个字的扣。确实没有给,我们觉得我们错了。

  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 案件将重审

  对于这样的糊涂判决,昨天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出批示,要求省高院立即派人调查,如情况属实,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昨天下午,三门峡市市委书记杨树平批示:要求市委政法委安排市政法纪工委重点督办,确保此案依法公平公正判决。

  今天凌晨,记者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陕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吕丙林、主审法官水涛以及湖滨区人民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已被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听候处理。

  三门峡市中院相关负责人:鉴于出现的问题,由市政法纪工委负责,于4月17日晚开始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另外今天会上要求湖滨区法院抓紧时间审理民事赔偿部分,让受害人家属尽快得到经济赔偿。

  陕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徐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案件审理的确存在问题,陕县法院已于4月11日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开庭时间是4月23日。

  徐敏:这个案件我们没有什么可说的,肯定是有问题。现在对承办人已经是停职了。我们会尽快公正的做出裁判,下个星期就准备开庭了。(作者:吴喆华)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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