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过节一家人在外坐在一起吃个火锅本就图个热闹、高兴,却不想邻座的醉酒男子误将呕吐物喷溅在他们的饭菜上,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最终酿成一人死亡的惨剧。昨日,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9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马某同家人一起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某火锅店内吃团圆饭。正在他们开心热聊之际,邻桌顾客因喝多了酒,不慎将呕吐物喷溅在马某一家餐桌的饭菜上,马某为此与邻桌的王某等人发生争吵。随后,马某和家人准备离开之时,却被追出来的王某等人殴打,双方撕扯之际,马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被害人王某的右颚骨扎去,后王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人马某辩称,对方将呕吐物喷溅在他们的饭菜上后,他当时是找火锅店老板协商此事的,并没有直接和被害人发生争执。而因为这件事闹得不愉快,他和家人也没了吃饭的心思,最后离开的时候,他却被王某等人无故殴打,无奈之下他才拿出水果刀准备吓唬对方,不想对方反而越打越凶,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刀子是怎么扎在对方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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