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2月23日电 (记者 尹世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选举主任潘兆初法官今天裁定梁振英获有效提名为是次选举候选人。
梁振英今天下午递交了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表格。他共取得293名选举委员提名。其中渔农界60名选委中,梁振英取得57人的提名。
另外,在专业界别方面,“工程界”、“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两个界别共取得25名选委支持;卫生服务界有9人提名,会计界有6人提名。在进出口界,他取得12 个提名,占该界别选委2/3。在劳工界取得29张提名,占该界别选委总数近一半。
但在立法会的当然选委中,只有一名选委提名梁振英。另外饮食界、批发及零售界、医学界等各有2名选委提名他,法律界则没有选委提名梁振英 。
香港特首候选人提名表格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每名选举委员只可提名一名候选人。提名期由2月14日开始,至2月29日下午5时结束。
香港特首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选举投票日为3月25日。投票时,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均有权以不记名方式投一票。取得超过600张有效票的候选人即为是次选举当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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